【大成報記者黃富釧/新竹報導】新竹市警察局為應勤、業務需要,依據警察人員陞遷辦法規定,考量品操學能、專才專用、職期與地區調任、工作表現、刑事幹部培養及適才適所等原則,檢討調整部分職務如下(統一於102年1月21日到職): 一、第三分局第一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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